影视营销潜规则浮出水面,律师指出:请人刷分有违法风险,可能涉嫌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半个月前,《孤芳不自赏》收官,这部电视剧拥有的话题流量足以让任何一部电视剧羡慕,但没有一个剧组想效仿这种“走红方式”:开播前,演员天价片酬引发;播出中,惹出抠像演戏、替身驻场、演员轧戏、特效粗糙等争议,豆瓣评分降至3.6分;播完后,《孤芳不自赏》还被水军拖出来“吊打”,他们在社交网络策划了一出“水军讨薪”大戏。有网友唏嘘不已:“片方把天价片酬交给了明星,把制作交给了抠图,把宣传交给了水军。”
罗生门:
水军集体讨薪,“孤芳”自称被黑
2月20日起,《孤芳不自赏》官方微博留言区出现大批水军,他们这次没有充当“五毛党”来刷好评,而是疯狂刷留言“讨薪”:“豆瓣买水军刷好评,做完后赖账不付款。”水军留言后还艾特了《孤芳不自赏》编剧张永琛、导演鞠觉亮、总制片人赵建瓴。
“水军讨薪”事件近两日持续发酵,《孤芳不自赏》官方微博也于2月22日晚回应:“孤芳收官已经十日有余,承蒙大家的厚爱,为孤芳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从筹备、拍摄到播出,和大家一起经历各种风雨,完了还来一场暴风雨,淋得一头雾水!无心参与任何炒作,也不希望再被不负责任地乱加任何‘疑似’。我们衷心感谢所有剧粉们的支持,好的我们继续发扬,也感谢媒体朋友们的督促,不好的我们努力改正!任何观剧后的善意批评和指正,我们都虚心接受、努力改进!但假借正义之名,恶意攻击、片面解读、人为夸大,为博眼球谋私利的闭眼黑,我们也希望和智者一起抵制。剧终,人散,江湖,再会!”虽然言辞慷慨激昂,但官微没有正面回应“水军讨薪”一事。
“看电视”工作人员辗转找到声称组织了这场讨薪行动的杭州某互联网营销公司,该公司负责人表示,选择以这样的方式讨薪,也是无奈之举。
网友总结:该事件不外乎三种可能:第一,因为《孤芳不自赏》最终豆瓣评分未过及格线,讨论区差评无数,可能因为“刷分效果”不够好,剧方拒绝“收货”;第二,剧方资金短缺,无法及时支付拖欠营销公司的相关款项;第三,《孤芳不自赏》根本就没有请过水军刷分、刷评论,“讨薪”一事是这家互联网营销公司以及部分网民凭空捏造,是该剧“竞争对手”的恶性竞争行为。
潜规则:
刷数据刷评论,水军“神通广大”
不论“水军讨薪”是否属实,《孤芳不自赏》已经捅破了太多行业“潜规则”。
在百度输入“网络水军”,能检索到形形色色的“网络水军公司”“互联网营销公司”“互动传播公司”。这些公司承接各种影视剧推广业务,但与宣传公司侧重内容营销不同,这些营销公司侧重“刷数据”,如刷评分、评论、点赞数与阅读率。例如,网络上流传着一档内部价格:“微博无头像充数点赞2元100个,16元1000个;有头像点赞3元100个,25元1000个。点赞任务会在七八小时内完成。”
有公司组织,也有小作坊经营。例如,客户在淘宝网上输入“豆瓣+推广”,就能够搜索到大量卖家,他们的主页大多标明所提供的服务,如“豆瓣推广,开分、打分、评论”、“专业影视推广,带头像,加内容”等。这些小作坊标价普遍为1元,点进去之后卖家会再与买家商议价格。据悉,豆瓣老号与新号评论有不同价位。有卖家将维持了三到十年不等的豆瓣老号刷分数、评论的价格定位6元/条,还附有推广语:“老号操作,效果杠杠滴!请不要同新号操作的卖家比,没可比性(新号操作基本是秒封),你懂滴!”所谓“新号秒封”,是指一旦豆瓣后台出现短时间大规模新注册号打分情况,系统会预警封号。早前就有媒体报道,《麻雀》在播出时,豆瓣的评分人数从6.8万人被清理到只剩1.8万人。不过,新号易防范,老号就不易了,所以拥有老号资源的卖家才有底气。
更可怕的是,互联网营销机构或个人,甚至会盗取真实用户账号到豆瓣、时光等影视评论网站刷分。前年郑晓龙执导、孙俪主演的古装大剧《芈月传》播出期间,就有网友反映豆瓣账号被人盗取后乱打分。对此,郑晓龙在接受采访时认为是有人在组织水军黑自己:“有人不知真相,被蒙蔽了,于是抵制作品,故意打低分,甚至有人‘组织’去攻击这个片子,这事儿我都不能想象。”
法律解读
《孤芳不自赏》“水军讨薪”事件目前暂无结论,亦没有对簿公堂,但是该事件暴露的影视营销潜规则值得注意。如果某剧组雇佣水军刷好评,该行为是否违法?如果有营销公司公然诋毁某剧组,该公司背后的利益团体是否涉嫌“不良竞争”?带着这些疑问,羊城晚报记者采访了广东君直律师事务所的吴进德律师。
记者:水军的存在合法吗?
吴进德:要根据水军的行为来认定该行为是否合法。如水军进行合法的网络营销和宣传,则该行为不违法;但是如果水军以营利为目的,为了提高某产品的评价,而刷分、删帖、发帖、诽谤他人,就有可能涉嫌恶意竞争和虚假宣传,严重的还可能涉嫌非法经营而入罪。
记者:水军的权益怎么保障?
吴进德:要看具体是什么权益,比如水军公司员工的劳动权益保障,或是水军公司的经营权益保障,这个有劳动法、公司法等具体法律为依据。
记者:请人刷分是否违法?有没有相关机制去约束?
吴进德:请人刷分有违法风险,可能涉嫌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甚至可能构成犯罪,有相关的法律进行规范,比如《侵权责任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等。
记者:剧方请人给其他影视剧打恶意差评是否违法?
吴进德:恶意打差评是违法的行为,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和侵权,还可能涉嫌犯罪,如网络诽谤、非法经营、寻衅滋事罪等。